厦门海关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海关查验货物时收发货人可免于到场的通知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0-02-14

     
      为共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快进出境货物快速验放,减少查验现场人员聚集,同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根
据《海关总署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海关查验货物时收发货人可免于到场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收发货人在收到海关货物查验通知后,可选择以下方式,不到场协助海关实施查验。

  1.1 收发货人可委托存放货物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等到场的,可以采用防控期间一次性委托或按报关单批次委托。

  1.2 收发货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电子平台等方式告知海关无法到场,海关在收发货人不到场的情况下实施查验。收发货人可以采用防控期间
一次性报备或按报关单批次告知。

  二、收发货人可通过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等提交委托正本,也可由收发货人在查验前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海关发送
相关材料的扫描件(盖收发货人公章)。

  三、因进出境货物具有特殊属性,需海关查验人员予以特别注意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实施查验前声明。需要收发货人提供相
关材料配合海关查验的,收发货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海关发送相关材料的扫描件(盖收发货人公章)。

  四、海关查验时,由存放货物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等按照海关要求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协助完成查验。

  五、海关对相关货物完成查验后,查验无异常的由存放货物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在查验记录上签名确认。

  六、海关对相关货物查验中发现异常的,海关通知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到场签名确认。

  七、各查验现场联系方式见附件,如有相关问题也可拨打海关咨询热线电话12360进行咨询。

厦门海关部分查验现场联系方式

  隶属海关  作业现场名称/科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泉州海关泉港办查验科/肖厝港区、斗尾港区  庄彬聪13859786688  xm_zhuangbc@customs.gov.cn
泉港办口岸监督科/肖厝物流码头  蔡芳敬13805983618  531890534@qq.com
刺桐办后渚监管科/后渚港区  杨鹿澜13709351086  491286645@qq.com
晋江办陆地港监管科/晋江陆地港监管堆场  吴鸿温13905075200  xm_wuhw@customs.gov.cn
晋江办围头监管科/晋江围头港区、福建围头物流有限公司监管堆场、晋江深沪港区  张志刚15959598269  weitouhaiguan@163.com
晋江办综合保税区监管科/泉州综合保税区  王峻坚13808545599  2249314322@qq.com
晋江办机场货管科/泉州国际机场货栈监管作业场所  张财济13559072518  45697030@qq.com
石狮办石湖监管科/石湖口岸  吴海波15059580123  m15059580123@163.com
南安办石井货管科/泉州石井港务有限公司台轮停泊点  马焱15060626966  xm_may@customs.gov.cn
  机场海关查验一科/元翔货站  王立国13625006069  wlgxwx1981@163.com
查验二科/厦航货站  张秋凤15960814062  398233487@qq.com
  东渡海关查验一科/东渡港区  唐琪15960812530  158946883@qq.com
查验二科/东渡海关机检场地  李朝13850079386  371248154@qq.com
查验三科/东渡海关机检场地  蔡少军15959276576  xm_caishj@customs.gov.cn
查验四科/同益码头  何英杰13599508023  86437507@qq.com
  海沧海关查验一科/海沧保税港区东集中查验区、厦门海沧海关固废人工查验四区、厦门海沧海关固废人工查验三区、海润码头、嵩屿码头、国际货柜码头、象兴物流海沧查验场  郑川15985885539  zhengchuan33@163.com
查验二科/海沧保税港区西集中查验区、万纬海投冷链存查一体库、远海码头  沈新永13696966539  xm_shenxy@customs.gov.cn
查验三科/海沧港区外查验场所  孙先昌18750206889  xm3724940@customs.gov.cn
查验四科/海沧港区大宗散货查验场所  孙海荣13799278292  28796752@qq.com